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京银公发〔2010〕80号)收悉。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ank of Beijing Consumer Finance Co.,Ltd.”;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号。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出资。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二)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三)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四)境内同业拆借;
(五)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六)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七)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八)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九)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严晓燕执行董事、总经理
宋文昌常务副总经理
刘建民副总经理
袁耀璋副总经理
高玉辉风险总监
五、批准《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章程》。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