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 第六期鸿利积分计划 ” 共五条:第一条主要介绍广发银行信用卡积分 参加资格 ;第二条主要介绍广发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第三条主要介绍广发银行信用卡积分 注意事项;第四条 主要介绍广发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注意事项;第五条其他 | ||||||||||||||||||||||||||||||||||||||||||||||||||||||||||||||||||||||||||||||||
第六期鸿利积分计划实施细则:
为回馈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的长期支持和信赖,广发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特别为广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推出 “ 第六期鸿利积分计划 ” (以下简称“本积分计划”或者“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具体规则及条款如下。
特别提醒:客户应认真充分阅读、理解本实施细则,同意银行赠与其交易累计积分或免费提供其他优惠,银行作为赠与人有权变更积分规则、优惠种类及内容或清除积分、终止有关优惠等,而无须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发生变更时,银行可通过公告等方式向客户履行告知义务,履行告知义务后变更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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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参加资格
1.除理财通卡、商务卡、公司卡、转账卡、犀利卡之外的广发银行发行的各类有效广发信用卡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2.各类航空联名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南航卡、国航卡、深航卡、山航卡、川航卡等)因其消费金额将累计或折抵为里程/航空积分(如厦航卡消费累计厦航白鹭积分;东航卡消费累计“东方万里行”积分;春秋卡消费累计绿翼积分),故不参加本实施细则,具体折算比例请详见相关信用卡的具体规定;
3.单独累计合作方积分的各联名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携程联名信用卡、铂涛联名信用卡)因其消费累计或折抵为合作方积分,故不参加本实施细则,具体折算比例详见相关信用卡的具体规定;
4.聪明卡、希望卡积分换领专属礼品,暂不参加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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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积分累计
注:生日当月奖励一次,将于次月月底前入账。
注:本附表所列商户类别代码(MCC)及名称参考中国银联相关规范并随之调整。
(2)静止客户、还款不正常的卡片积分清零
注:用卡范围包括:消费、提取现金、转账、存款、邮购分期、财智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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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注意事项
1.积分查询
持卡人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发现精彩APP、官方微信等方式获取积分情况,具体如下:
(1)“发现精彩”APP查询:下载“发现精彩”APP,登录后点击 “我的→积分”;
(2)网上银行查询:登录网上银行,点击“信用卡→积分管理→积分查询”;
(3)官方微信查询:关注广发信用卡微信号,点击“我的卡片→积分•交易明细”;
(4)电邮账单查看:每月发送的电邮账单,显示积分总额以及本月的积分变动情况。
2.积分兑换方式
(1)PC广发商城:广发网站→信用卡→广发商城→积分兑换→登录→选择产品→进行积分支付。
(2)手机广发商城:广发手机银行→广发商城→登录→进入积分商城→选择产品→进行积分支付。
(3)自动语音服务:拨打 95508→身份验证→选择4“积分、更多业务及投诉” →选择1“积分业务”→选择3“积分兑换”。
注:为保证持卡人的权益,送货地址一律为持卡人的通讯地址,如需另行指定送货地址,请登录网上商城进行兑换。
(4)积分购物:到指定合作商户,在POS机上刷积分,直接兑换指定商品或按一定比例折抵全部消费金额,积分抵消费时若积分不足则交易失败。积分抵消费所兑换的商品和服务不提供发票。具体合作商户以银行官网为准。
3.持卡人理解并同意,积分为银行对持卡人消费的赠与,在兑换并取得相关兑换礼品前并不构成持卡人的资产,不可以任何形式转让予其它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银行均不产生效力;同时持卡人不得要求银行将积分用作其它非本实施细则的给付。
4.使用积分申请须在积分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5.申请一经银行接受即不可撤销或变更,广发信用卡的积分及换购额将在相应账户作即时扣减。积分兑换项目、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已兑换当时最新的活动公告为准。
6.持卡人生日当月通过广发商城使用积分将享受金普卡兑换积分的8.8折优惠(礼券除外,自付积分+自付金额不享受该优惠),每人限换1件。白金卡、顶级卡、五星客户专享折扣优惠分值兑换时,以最低折扣优惠为准,与其他优惠不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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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兑换礼品注意事项
1.为保证礼品的正确配送及保护持卡人的权益,持卡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签收,并建议签收礼品时当场开箱验货,确认无误后签收。由持卡人本人签收或在持卡人同意下由他人代为签收,发生的遗失、错误配送等问题应由持卡人与合作商户自行妥善解决,银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所有换领礼品恕不可退还、退款、退分或兑换现金。
3.同一积分档次的不同礼品,以先领先得为准。如某类礼品换完,银行可提供价值相当的其它礼品供持卡人选择。礼品信息随时更新,具体以兑换当时最新公告或者目录为准。
4.礼品图片、尺寸、材质、简介等内容仅供参考,礼品以实物为准。
5.所有礼品均是免费配送至持卡人。
6.礼品颜色不受理预定,礼品款式多样,随机发送。
7.礼券参照礼券细则使用,并请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
8.礼品送达时间约1个月,如因地区偏远、交通限制、节假日等影响将顺延10个工作日。如持卡人换领礼品3个月内无异议,则视为礼品已签收。
9.礼品属赠礼,不提供发票。
10.积分不可用于抵扣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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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其他
1.本实施细则所提供的礼品及或服务,由合作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合作商负责;银行并非该产品的销售商或广告商,银行与合作商之间亦无合伙、代理、经销或提供任何形式保证的关系。如持卡人对本计划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争议或使用该产品对自身造成伤害的,均由合作商负责,与银行无关。
2.产品供货商负责安排有问题礼品的更换、保修、维修等,银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本实施细则由银行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银行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随时变更、暂停、修改及终止本实施细则的权利,银行将提前公告或通知(银行可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网点公告、银行网站公告、官方微信公告、手机银行公告、网上银行公告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变更事项。客户确认已全部阅读并理解、接受本实施细则及在银行网站上公布的所有内容,包括在银行合理提请下已注意其中免除或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未明了之处也已向银行要求解释并已得到满意答复。
4.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章程》、《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个人卡)》、《广发信用卡用卡安全须知》、《广发银行广发商城业务细则》及免责声明、信用卡服务指南、银联卡组织相关规定及金融惯例办理。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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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鸿利积分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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