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9日修正版的规定,无论你是借钱给别人,还是借了别人钱的,都应该了解这几个问题:
本次主题:借了钱给别人,三年不追,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借了别人的钱,三年不还,是不是就不用还了?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别人讲,欠了钱,三年不追或者三年不还,这钱就没了,是真的吗?
答案是:是真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条表述得有点生涩,大致的意思是说:知道别人欠你钱了,但你超过三年都不去主张权利,那么到时候法院就不保护你了,你的胜诉权就丧失了,就是告到法院也没用。
那怎么办?怎么样避免这种情况?我们来看一下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这个法条是什么意思呢?通俗易懂地说,有两个要点:第一,前面说的3年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一旦中断以后,又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中断以后就可以实现“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2.中断不是无缘无故的,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那么,怎么样才能有效地中断诉讼时效呢?这是最核心的内容,诸君谨记:
一、向欠钱的人发送还款通知。但一定要注意通知到位,比如让他在通知书上签字捺印、打电话给他的时候录音、向他指定的收件邮箱发送催收通知等等,一定要具体的痕迹和证明载体,口说无凭。在实践中,我见过比较多的,就是微信催收、电话催收,但最终没有做好记录保存和个人信息的核实,最终法院没法认定证据的客观性,导致钱拿不回来!
二、让欠钱的人承诺还钱。简单地说,就是让对方明确表示什么时候还钱、怎么还钱!同样的,也要做好书面文件,或者录音录像,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诉请欠钱的人还钱。
最热门的问题之一是,有的当事人问我,如果登报纸、贴广告、上门贴横幅去催债,能不能中断诉讼时效?按照实务经验,一般不会认为,这是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形式。在通知时,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可以请其他人作为见证人,当场见证催收行为,并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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