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字眼惊现征信报告中,细思恐极 音频: 进度条 00:00 05:24 后退15秒 倍速 快进15秒
文 | 沈彬
被公认为第二“身份证”的央行征信报告,惊现侮辱性、诽谤性信息。
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报告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眼,原来,2018年4月,房女士和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有一笔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去年因为疫情原因,房女士提出了延期还款,双方有了纠纷,想不到晋商消费金融用这种手段来报复自己。
目前,经央行系统的协调,晋商消费金融公司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今天(5月25日),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再次约谈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严肃提出后续整改要求,并表示要深入调查事件原因,严肃追责。
“专业做鸡十年”这么一则赤裸裸的诽谤,由一家正规金融公司上传,竟然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央行征信系统中。这是怎么做到的?又会对公民信誉以及信贷权利造成多大伤害?
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但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然不是网络自媒体平台,可以任由他人“上传”,不必承担监管责任的。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征信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哪怕是征信系统的信息是其他机构上传的,征信系统不能直接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但是也应该做好基本的形式审核,“专业做鸡十年”这种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侮辱性的表达,本不应该出现然系统里。
《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就是征信行业的监管部门。面对如此恶劣的利用征信信息实施诽谤的行为,人民银行应该及时做出行政处罚,做到惩一警百,不能任由关涉到公民经济利益的征信报告成了“厕所小黑墙”,特别是面对这次事件恶劣影响,人民银行应该拿出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执法力度,打击这种新型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的新型金融违法活动。
这次事件让人细思恐极的地方在于,金融机构和消费者有纠纷,不上法院,却直接利用央行征信系统“下黑手”,也难怪这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
这次因为是赤裸裸的人格侮辱,很容易被证伪,如果是金融机构单方面写了不实“小报告”,恶意构陷公民,结果导致当事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不到款,那当事人真的是“有苦说不出”,都不知道是谁坑的自己,如果已经签订买房等合同,遭遇这种打击,损失恐怕难以估计。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这也有赖于征信报告的刚性的制度支撑。征信报告,本身也要诚信,要做到信息准确、来源真实,不能变成金融机构一方要挟消费者的道具。
不少地方、不少行业组织都有将征信报告泛化的冲动,希望把闯红灯、不交水电费乃至不交物业费等“不良信息”统统上传。这次金融机构抹黑征信报告、报复消费者的极端个案,也是提了一个醒:征信,作为一项权力,也要防止权力出笼伤人。其实,2020年1月,央行推出的个人征信报告2.0回归评估“欠债还钱”能力的本职功能,在数据采集上明确“最少、必要”原则,及时纠偏一些滥用征信信息的苗头。
总之,这次极端个案也在提示全社会:征信本身也应阳光化,必须压缩“任性”的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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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人民网、中国基金报、网络
朗诵:王茜
责编:王子墨
编辑:李思睿(实习)张晨欣(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