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预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办理: 请咨询所在高校或中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网点,高校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共同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咨询工作。
(一)申请贷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电子渠道(例如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提交贷款申请,也可以入学后直接向高校提出贷款申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以下材料:
(二)中国银行将根据合同规定,按学年及时将学费、住宿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
三、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四、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五、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一)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及贷款逾期后产生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证明资料,向原所在高校提出继续贴息申请。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
六、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
(一)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可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最长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还息无需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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