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息
推荐平台

消费金融行业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合规性将继续提升

      回顾整个2020年,消费金融行业迎来了政策上的“红利”的同时,金融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完善、夯实消费金融监管框架,约束从业主体行为,以促进行业有序、公平。
 
      2020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该办法是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发〔2016〕314号文印发)的基础上,结合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和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修订、增补相关条款后,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升格为部门规章,以人民银行令形式发布实施。
 
     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对部分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进行了警告和处罚。
 
     2020年1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开始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坚持对侵害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对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2020年12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2020年第六期风险提示,主题是提醒消费者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这是2020年下半年来,银保监会消保局第三次发布风险提示,每次都涉及消费金融领域的理性消费问题。

     2021年1月13日,为健全消费金融公司风险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分类监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近日,银保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总体上对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作出安排。《办法》指出,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衡量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还应作为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准入事项的参考因素。在2021年开年之初,为消费金融市场监管定下基调。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信用帝 » 消费金融行业的消费者金融信息合规性将继续提升

福州贷款找我们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