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渝银监复〔2015〕59号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重庆百货文〔2015〕70号)收悉。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
该公司中文名称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MaShang Consumer Finance Co.,Ltd.”;公司住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财富大道11号财富园财富1号C栋7、8、9楼。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
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0%;
(二)北京秭润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
(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4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8%;
(四)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6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2%;
(五)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六)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二)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
(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五)境内同业拆借;
(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七)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九)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尹向东 董事长
赵国庆 副董事长、总经理
周永才 董事
张中梅 董事
张 进 董事
周文锋 董事
董迎秋 董事
龚 波 董事
叶大清 董事
郭剑霓 副总经理
Tomas Hrncir 副总经理
刘志军 副总经理
五、批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并向重庆银监局报告。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