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监局关于同意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豫银监复〔2016〕490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原银行关于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中原银发〔2016〕1160号)已收悉。根据《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和《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实施细则(试行)》(银监发〔2015〕47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enan ZhongYuan Consumer Finance Corp.,Ltd.”,公司注册地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
二、核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2,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65%;
(二)上海伊千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7,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5%。
三、批准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二)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
(三)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五)境内同业拆借;
(六)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七)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九)经银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李玉林 董事长
周文龙 董事、总经理
张 磊 董事
张靖文 董事
王齐乐 总经理助理
周 宇 技术总监
于 洋 风险总监
五、批准《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此复。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