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好心借款给商店营业员,没想却遭遇诈骗,不仅对方失联,还发现数张欠条上的借款人签名各有不同。
11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悉,10月17日,该院对这起虚构假名诈骗的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诉。
黄浦区检察院介绍,被告人王某原系黄浦区某店的一名营业员,2017年1月,在一次购物过程中结识顾客英阿姨,王某自称“徐莉”,两人交谈很投机,便互留了联系方式,英阿姨经常去捧场购物和聊天。多次聊天下来,王某了解到英阿姨的丈夫是经营公司的,生活条件非常优渥,然而王某自己的儿子拖欠债务、家庭经济条件差,于是便动了歪念。
不久后,王某称自己在医院的护士长朋友急需用钱,想向英阿姨借7万元,英阿姨同意,王某也写下了欠条,并署名“徐莉”。之后王某隔三差五以儿子需要装修房屋、买家具、店铺老板进货需要资金等为由向英阿姨借款。至2019年4月,王某已向英阿姨借款高达54.5万人民币。2020年6月至10月,王某又向英阿姨借款3次合计3.85万元,并分别签了欠条。
“由于店面一直都在,我觉得人不会走,也不好意思问她要回钱款。”英阿姨报案时回想,“直到2021年5月,我发现店铺关门了,就多次打电话进行催讨。”
起初,王某以不在上海等借口推脱见面,后直接将英阿姨的微信拉进黑名单,失去了联系。2022年6月,英阿姨再次前往店铺地址附近,在和隔壁店铺老板的交流过程中,这才了解借她钱款的人实际名为王某,而并非“徐莉”。此后,英阿姨查看了几张欠条,发现借款人署名有的是“徐莉”,有的却是“徐丽”或“徐利”,英阿姨赶紧报警求助。
“我用虚构的名字借钱,就是为了骗取她的钱财,我以为使用假名,对方就找不到我还钱。”王某到案后交代。当被问及为何几次欠条的署名都不尽相同,王某交代因借款的次数太多,自己也记不清楚用的是哪个名字。
王某表明,自己没有任何存款和资产,只有外债和信用卡欠款,她用诈骗获得的钱款用于儿子的债务偿还和日常开销。因觉得自己在孩子的教育上没有尽责有所亏欠,王某还用诈骗所得为儿子购买名牌车支付了首付。
黄浦区检察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11月8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责任编辑:李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