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共青团广南县委继续服务青年创业就业。 帮助年轻人实现创业梦想,
我们还有“二十万”小微扶持项目政策加盟商贷款申请书,助你圆梦。
20 份申请等着您。
“两个10万”小微企业培育工程
1 适用对象“两个10万元”是指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加盟商贷款申请书,政府给予3万元财政补助; 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可获得银行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支持。 二、申请条件 1、2014年4月1日以后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场所必须在广南县。
2.申报人不是国家禁止经营的人员,未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独资经营者、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无其他企业在手术); 不受户籍限制。
3.申报企业不属于国家限制行业; 重点扶持加工制造、技术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商贸流通、技术咨询、服务贸易、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农产品生产等企业。
4、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以上。 5.经营期限自申请之日起已达到3个月以上。 6. 带动5人以上(包括申请人本人)的就业。 三、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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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小企业登录”以“备案联系人”身份登录
依次填写并提交《创业扶持申请书》、《投资计划书》及相关《申请材料》;
PS:提交申报时,提交单位必须选择盟县委。
2、团委预审结果为“退回”的,企业应及时补充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网上申请。 “预审”通过后,进入“回执”环节。 3、企业需及时向团委(北宁路169号县委大院团委办公室)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四、团县委将进行现场调查。 企业应准备相关材料的原件备查。 5.县市场监管局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六、各承办部门对申请财政补贴的企业进行联合审核。 七、联合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小微企业培育扶持工作信息平台上公示。 8.公示结束后,将企业申请信息报财政拨款审核。 9、如有疑问可咨询县委办公室:所需材料
企业在线申报成功并收到提示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一式三份
2.微型企业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
3、贷款申请表(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一式三份
4.无国家公务员承诺书一式三份
5.完税证明一式三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8、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9、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10、企业聘用员工(5人以上)身份证一式三份
11、企业商务照一式三份2张
5 附注 1、投资资金证明主要是指购买租赁或装修营业场所、购置设备和原材料、特许经营费、加盟费等非劳务支出的有效凭证。
2、网上申报受理需要IE8、IE9浏览器。
3、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投资规模;
4. 符合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及40岁以下创业青年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