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发布《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11月6日,李凡向湖北消金申请借款20万元,分36期偿还,贷款利率为月利率0.75%(折合年化利率9%)。逾期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作为罚期利率。据此计算,湖北消金逾期费率高达13.5%。
另外,贷款合同约定湖北消金向李凡收取消费金融咨询、贷款方案设计、个人信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费用,按贷款金额的0.45%月收取管理费。裁判文书披露,李凡应按合同约定的900元/月向湖北消金支付月度管理费。根据IRR公式计算,湖北消金月度管理费年化利率高达10%。
据此计算,湖北消金贷款综合费率高达19%,逾期综合费率高达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