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蓝田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石某、王某等5人妨害信用卡管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恶势力案件。该案系蓝田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涉黑恶势力案件。
非法收购信用卡 赚取差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某、王某等人为赚取差价,牟取利益,自2018年3月份起,开始在西安非法收购信用卡,每套信用卡包括银行卡、银行卡交易密码、银行卡绑定的U盾、银行卡绑定的开通国际漫游的手机卡、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而后,将上述信用卡通过石某跨国邮寄给在菲律宾的胡某(在逃)。
李某甲、丁某某负责从周某、张某某等下线处以每张几百元不等的价格收买信用卡;王某以每套信用卡900至1000元的价格从李某甲、丁某某、周某手中收买上述信用卡;石某负责将王某收买的信用卡跨国邮寄给在菲律宾的胡某。每邮一套信用卡,王某给石某15元报酬。同时,石某也从李某甲等人处收买信用卡,邮寄给胡某。胡某每套信用卡给王某、石某1500元左右。
截止案发,该团伙共收买信用卡147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