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圆梦金怎么申请?圆梦金怎么办理?圆梦金收费标准及还款? 圆梦金的还款与积分规则?圆梦金提前终止分期还款?圆梦金的停用及销户。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使用攻略导读: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和新快现都是中信推出的分期业务,圆梦金属于消费,新快现属于现金转账,两者的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和相关费用都各有不同。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是中信银行信用卡额度外的大额刷卡分期金额,这个额度不能循环使用并且是有有效期1个月的。圆梦金可选择3、6、12、24、36期五种分期方式,0利息,0管理费,月手续费率0.75%(不论分几期,月息率不变),每个月的本金分摊额和手续费会计入每月的信用卡账单,持卡人可以提前还款,收取剩余未还本金的3%作为违约金。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是什么业务?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产品是中信在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里为您大额刷卡消费准备的,可在培训、家装、购车、婚庆、旅行等消费时优先使用该临时额度并享受自动分期的产品。温馨提示:消费时优先使用圆梦金临时额度,再使用信用卡日常消费的永久额度,并自动完成分期。在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政府服务类、预授权、博彩等交易将不能使用圆梦金分期临时额度。 |
中信银行信用卡办理圆梦金要什么条件?中信银行信用卡办理圆梦金的一般条件是:1、持有中信银行信用卡,且用卡情况良好。2、登记办理的信用卡需为有效主卡。蓝卡、公务卡、附属卡、或卡片异常无法办理。3、具体申请结果或可使用的圆梦金分期临时额度,请以系统实时审核结果为准。温馨提示:只要符合条件,圆梦金产品可以多次办理。 |
中信银行信用卡怎么办理圆梦金?中信银行信用卡,办理圆梦金业务可通过1、关注中信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帐号:“zxyhxyk”或“中信银行信用卡”。2、下载中信银行信用专属APP-动卡空间:3、拨打中信银行信用卡消费信贷专线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能办理多少额度?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额度是中信在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里为您大额刷卡消费准备的临时额度,这个额度不能循环使用并且是有有效期的。圆梦金额度由系统每账单月自动更新,无法人工调整,圆梦金额度会根据您的用卡情况变化而变化。温馨提示:圆梦金开通后额度无法在账户中查看到,刷卡消费后,额度会自动计入到您的账户中哦~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登记什么时候生效?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登记成功后即时生效。圆梦金额度有效期为登记日+29天,约1个月的时间,过期后将不能使用。圆梦金额度会根据您的用卡情况变化而变化。温馨提示:仅登记不使用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哦。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可以分多少期?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可提供3、6、12、24、36期,具体期数以申请为准。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分期手续费是多少?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分期享受0利息,0管理费,月手续费率0.75%。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多少开始分期?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的起始分期金额是指您意愿分期的单笔最低消费金额,即在您选定了之后,至指定商户刷卡的消费等于或大于该金额时,系统都会按您所选的期数自动分期。目前起始金额有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四个选项可供选择,您可以根据计划消费的金额来进行选择。 |
中信银行信用卡怎么修改或关闭圆梦金?修改或关闭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您可致电中信客户服务热线,修改圆梦金的起始分期金额、期数或关闭圆梦金产品。如当天已使用圆梦金消费,建议次日致电修改,以免影响分期入账。 |
中信银行信用卡怎么修改圆梦金分期期数和金额?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修改分期期数和起始金额需视情况而定:修改当天如有使用到圆梦金专享额度的分期,则不能更改已登记信息,否则会影响您当天交易的分期入帐。如当天无符合圆梦金分期的消费即可更改分期信息,需联系客服办理。 |
中信银行信用卡办理圆梦金会占用额度吗?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分期临时额度登记开启后,如单笔或累计消费金额超过该额度就会默认使用您的永久额度,还会自动分期,如您不愿意占用日常消费的永久额度,请把分期临时额度消费完后次日即第二天致电客服登记关闭。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可以在哪些地方消费?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分期临时额度日常刷卡消费的范围很广泛,除了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政府服务类、预授权、博彩等交易不能使用这个额度外,其他行业商户原则上都可以用。温馨提示:圆梦金额度仅能用于消费,不能提现。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有指定商户吗?中信银行信用卡通过商户在银联登记的类别确认是否可以使用圆梦金分期临时额度。不适用分期的商户主要为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政府服务类、博彩类、预授权类等。其他行业商户原则上都可以进行额度消费分期使用。具体商户行业类别按照银联实际编码为准。 |
中信银行信用卡办理圆梦金后怎么还款?中信银行信用卡使用圆梦金分期后,当月需还款的金额会统一计入当期账单,随账单一起还款。温馨提示:查询账单明细可一并查询圆梦金分期明细哦。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与新快现的区别是什么?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和新快现都是中信推出的分期业务,圆梦金属于消费,新快现属于现金转账,两者的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和相关费用都各有不同,具体详情可致电消费信贷专线咨询。 |
中信银行信用卡圆梦金产品条款与细则若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办理“圆梦金”产品,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本条款与细则及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
||||||||||||||||||
第一条 名词定义 “圆梦金”产品是为中信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在一定期限内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则该笔消费即可自动进行分期的消费分期服务。持卡人通过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申请通过后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类型的商户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自动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 |
||||||||||||||||||
第二条 业务申请 1.“圆梦金”产品仅限中信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办理。 2.卡中心有权依据持卡人申请时的资信状况、用卡情况决定是否核准该持卡人的申请。 3.持卡人申请的“圆梦金”产品实际分期金额、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以卡中心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
||||||||||||||||||
第三条 业务办理 1.持卡人可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官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热线、动卡空间、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短信营销、电销外呼等。 2.申请“圆梦金”产品时,持卡人需在卡中心提供的范围内选定信用卡账户及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内容。 3.“圆梦金”产品自办理成功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持卡人可在有效期内到指定类型的商户消费,达到起始分期金额时自动办理分期,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手续费。 4.仅持卡人选定的其本人信用卡账户方可办理“圆梦金”产品。 5.起始分期金额为持卡人单笔消费进行分期的起点金额,分为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6档(以上均为人民币)。凡单笔消费金额达到持卡人选定的起始分期金额且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消费将自动办理分期,若单笔消费金额未达到起始分期金额,则无法自动办理分期。 6.“圆梦金”产品的分期期数有3期、6期、12期、24期、36期共5种。 7. “圆梦金”产品在分期期间会占用持卡人在我行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该额度可能包含部分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分期专项临时额度是根据客户申请,经审核后授予持卡人专门用于办理上述分期类业务的一次性临时额度,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会随着每月还款逐渐减少,减少信用额度不大于当月持卡人的还款金额。 8.“圆梦金”产品的当前可分期金额及有效期会随着持卡人的用卡情况、资信状况等变化而调整。 9.“圆梦金”产品适用于通过银联渠道交易的人民币消费。 10.“圆梦金”产品不适用于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博彩类等消费以及监管机构规定和中信银行风险政策规定的其他消费。 11.“圆梦金”产品不适用于预授权消费。 12.卡中心与持卡人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网络、或其他数据电文的形式确认产品办理的要素内容。 13.持卡人仅可在当日首次使用指定信用卡账户消费前,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修改起始分期金额、分期期数等内容或关闭“圆梦金”产品。 14.持卡人不能对已入账的分期金额和分期期数进行更改。对于已分期的消费,不可对应还分期金额再次申请分期。 15.若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出现持卡人账户销户、注销卡片、账户被冻结、超限、身份证有效期过期等情形,将影响“圆梦金”产品的正常消费使用。 16.办理“圆梦金”产品后,已入账的原始消费若发生全额退货,卡中心将自动取消该笔消费分期,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已入账的原始消费若发生部分退货,则该笔消费分期不会取消,依然按原始消费金额的全额自动分期入账,正常计收分期金额和手续费。 17.持卡人使用Samsung Pay、Huawei Pay、Apple Pay等移动支付设备进行消费时,限制使用本产品分期专项临时额度。 |
||||||||||||||||||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还款 1.卡中心以持卡人满足“圆梦金”产品规则的原始消费金额为基数计收手续费。 2.各分期期数的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以上月手续费率为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以持卡人申请时办理渠道告知的月手续费率为准。信用卡的其他费用收取标准详见《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3.持卡人每期应还本金等于“圆梦金”产品单笔原始消费金额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位,余数计入第一期。 4.每月分期手续费等于“圆梦金”产品单笔原始消费金额乘以月分期手续费率,精确到分位。除另有约定外,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5.持卡人办理“圆梦金”产品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用计入每月信用卡账单的“本期应还款额”,如逾期还款,卡中心将依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计收相应利息、违约金、费用(如有)。 |
||||||||||||||||||
第五条 还款与积分 1.分期金额入账当日为持卡人第1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的记账日,持卡人每期的本金分摊额及手续费将会在还款期内按首期记账日的每月同一日逐期入账,遇到自然月天数不足的情况,则在本月最后一日入账。 2.分期金额及手续费自分期交易入账后首个账单周期起算,逐月计入指定信用卡每月应还金额,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持卡人需在约定的到期日前全额偿还。 3.持卡人办理“圆梦金”产品,不计付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持卡人的原始消费有计付积分的,办理“圆梦金”产品后将按分期期数分期赠送。 |
||||||||||||||||||
第六条 提前终止分期还款 1.“圆梦金”产品提前终止分期还款分为持卡人行为终止和卡中心主动终止两种情况。 2.持卡人行为终止即持卡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已成功办理的“圆梦金”产品,需致电卡中心客服热线申请取消,经卡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取消“圆梦金”产品,且通过后该取消申请不可撤销,即办理的“圆梦金”产品终止,持卡人须一次性偿还所有剩余分期金额,且需支付相应的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手续费一次性缴纳的,已收的手续费不予退还;手续费分期缴纳的,已上对账单的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收取剩余未还本金的3%作为“圆梦金”产品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剩余分期金额及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将一次性记入当期对账单。持卡人须依照对账单金额按时还款,否则卡中心将依照《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计收相应利息、违约金、费用。 3.持卡人缴付信用卡账款后仍有多余款项时,该款项将视为持卡人的溢缴款项,不属于提前终止分期还款,不提前清偿持卡人办理的“圆梦金”产品剩余所欠款项。 4.持卡人已办理成功的分期金额,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若持卡人未全额偿还当期应还分期本金和分期手续费,则卡中心有权提前终止持卡人的分期业务,持卡人应偿还未偿还的分期本金及已发生但未偿还的分期手续费等费用,且卡中心有权收取持卡人未还本金的3%作为持卡人分期还款提前终止的违约金。 5.如持卡人未依本条款及细则还款,将对当期账单的分期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帐日止的应付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最低收费为人民币1元,并随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的调整而调整。若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清当期还款额,除按上述计息方法支付应付利息外,还应按月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期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 |
||||||||||||||||||
第七条 停用条款及销户 发生下列情况,视为持卡人违约,卡中心无需通知或催告,即可终止持卡人的“圆梦金”产品及已办理的分期。持卡人未付分期余额将全部转为到期应付款项,持卡人应一次性偿还所有其信用卡账户之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未偿还分期余额、未偿付的分期手续费及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且前期已经扣收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将取消此产品分期专项临时额度,且卡中心有权收取相应的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等费用: 1.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等情形; 2.持卡人信用卡被取消、管制、催收、冻结、终止、已经过期或不被续期等原因处于异常状态; 3.持卡人未能按期缴付任何未付金额或信用卡账户中的任何其他结欠款项; 4.持卡人违反了《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或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 5.持卡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限制人身自由、身故、破产或其他丧失偿债能力的情形出现; 6.持卡人出现或可能出现无法或不能履行其在本条款及细则或《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下的责任事件。 7.持卡人违反反洗钱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 8.卡中心有正当理由或风险控管因素认为该账户不再适合开展“圆梦金”产品的。 |
||||||||||||||||||
特别声明: 卡中心保留根据持卡人账户表现和信用状况采用合理资产管理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整持卡人额度、要求持卡人在指定期限内偿还所有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未还的本金及其在剩余期数内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方式。 卡中心仅提供信用卡分期消费金融服务,并非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与商户亦不具有任何代理、担保、合伙、联营、承包、雇佣、特许权授予等关系。持卡人与商户之间的商业行为,以及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配送、退换货、产品责任和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均由商户负责。持卡人亦不得以与商户的任何争议拒绝向卡中心偿还欠款。 持卡人需向卡中心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信息并在相关信息变更后及时通知卡中心。在法律及监管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卡中心保留修改本协议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产品、修改收费标准等)的权利。卡中心在按监管要求完成相关价格报备和公告等必要手续后,可修改本协议条款及细则,并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短信、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将此调整告知持卡人,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上述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 持卡人声明已阅读并了解本条款及细则中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圆梦金”产品的相关信息,愿意遵守《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圆梦金”产品的条款及各项细则,并同意受其约束。“圆梦金”产品申请成功,即表明持卡人同意办理“圆梦金”产品,接受分期专项临时额度,同意接受符合“圆梦金”产品分期规则的消费自动办理分期还款的服务,持卡人应对已发生的欠款承担清偿责任。本条款及细则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的附加条款,如本条款及细则与《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不一致的,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本业务条款及细则未尽事宜,依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处理。 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卡中心,咨询(投诉)电话。 本产品条款与细则的更新版本生效时间2018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