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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积分规则

信用帝从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发布的公告获知:

交通银行太平洋东方航空信用卡(含金卡、普卡、白金卡,以下简称‘东航卡’)的积分兑换规则进行部分调整,东航卡累积的交通银行积分每月仍自动兑换为东航‘东方万里行’积分,在保持兑换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本次调整持卡人每自然月可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限额,同时新增每自然年可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限额,详细调整内容如下:

一、自2019年8月1日起,每月积分兑换上限统一调整为3万交通银行积分。即:持卡人在2019年8月1日前累积的交通银行积分不受本次兑换规则调整的影响,2019年8月1日起每自然月累积的积分,将在次月按照每月兑换上限3万交通银行积分进行自动兑换,超出每月积分兑换上限的积分系统自动清零。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增加每自然年积分兑换上限30万交通银行积分。即:持卡人每年累计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最高为30万交通银行积分,如持卡人累计兑换的交通银行积分已达30万,后续累积的交通银行积分将不再兑换,系统自动清零。

调整后兑换规则如下:

东航卡等级 积分兑换比例 (保持不变) 每月积分兑换上限 (自2019年8月1日起生效) 每年积分兑换上限 (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
普卡 每15个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东方万里行’积分 3万交通银行积分 30万交通银行积分
金卡 每12个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东方万里行’积分 3万交通银行积分 30万交通银行积分
白金卡 每10个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东方万里行’积分 3万交通银行积分 30万交通银行积分

如对本次调整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东航卡,可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销户申请,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如在2019年8月1日前未提出销户申请,即视为同意接受上述东航卡积分兑换规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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