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借现金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信用卡取现还款规则有变。兴业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2019年8月29日起,该行信用卡预借现金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即预借现金不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中信银行近日也宣布,根据监管要求,自2019年8月25日起,对新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取现)及随借金的透支金额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预借现金是信用卡的基本功能之一,是将信用卡的授信额度转化到存款账户,便于持卡人支取、转账等。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目前,银行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执行每卡每日累计1万元标准,通过柜面办理则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
事实上,调整信用卡预借现金规则的并非上述两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此前就发布公告,调整信用卡最低还款额规则,将信用卡透支转账、透支取现额全额计入最低还款额。这意味着,信用卡取现金额不能再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需要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一次性还清,否则算做逾期,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多家银行公告显示,调整的原因是原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根据规定,“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原则上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或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确实有需要对预借现金业务申请分期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重新评估持卡人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基础上,签订业务合同,并在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中相应扣减该笔预借现金业务总金额”。
分析人士指出,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体现了银行对待此类信贷发放的趋紧。预借现金难以监测资金用途和流向,相较拥有场景的消费信贷具有更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