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京银保监发〔2019〕274号,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银行卡业务面临的电信诈骗、盗刷、信用卡授信不审慎等突出风险问题,从银行卡风险防控总体要求、加强防范银行卡账户开立风险、严格信用卡授信管理、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银行卡风险排查机制等六个方面明确十三项具体监管要求,旨在通过督导银行发挥智能风控引领作用,全面构建“银行专业防控+客户自主防范”的银行卡风险防控机制,重点防范洗钱、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风险,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公平的银行卡市场竞争秩序。
在加强信用卡资金流向和套现交易监控方面,《意见》强调,辖内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信用卡大额透支和现金分期业务的资金流向监控,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确保个人信用卡透支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购房和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应加强对信用卡小额多笔循环套现还款、境外套现等新型套现风险特征的分析,持续优化套现交易监控模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延期暴露、共债风险向银行集聚以及跨境洗钱等风险。
《意见》还从加强授信审批审慎管理、加强授信额度动态管理、审慎制定信用卡分期业务风险资产分类标准等三方面重点细化明确对信用卡业务的授信管理要求;从建立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建立账户变动提醒机制、加强信用卡资金流向监控、加强信用卡套现交易监控等方面重点加强银行卡交易管控。
此外,在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意见》更加注重对持卡人信息的保护。如,要求商业银行应通过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充分披露银行卡申请条件、产品功能、计结息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应不断完善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机制和流程,遵循“最小化”数据访问原则,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数据交互安全管理,防止员工泄露客户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