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者也都不是傻子,其实80%的负债人都自己和银行沟通过。普遍得到的答复都是“踢皮球”,客服人员会说把您的问题转到负责人那里给你答复,但是最终都会被踢回催收专员那里,而催收员又不会给负债人做分期。
因为第一、催收根本没有分期的权利,第二、能否催回欠款和催收人员的效益直接挂钩。 所以恶性循环出现了。世间万物都是有因果关联,如果通过正常渠道都可以达成分期。
那么文中所谓的“灰色产业”就不会产生。任何行业不都是应需求而生吗? 而且退一万步讲,负债人还会遇到的情况,就算银行同意分期,也是带非常高的利息和费用,一般一年高达10%-14%(也不排除有的银行大发慈悲免息分期)如果分个24~36期,利息高达30%~40%。
很多人称债务重组为“割韭菜”,那我想问下负债人,5%-10%的手续费与个人协商支付银行的分期利息,你会选择哪个?而且负债人所谓的“无利不起早”也很正常,谁又不是在从事各行各业为了“养家糊口”呢,所以,你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去尝试,如果自己解决不了,这确实是个能解决负债人实际困难,用少部分的钱解决大部分难题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