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简称“175号文”)。在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之外,“175号文”特别提到,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实际上,这也是监管第一次对整改中P2P转型退出指明了方向,要么拿牌照成为网络小贷公司,按照信用中介的标准接受监管;要么做助贷和导流业务,提供技术或信息服务。但是,网贷机构向上述三种途径转型分别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注意什么呢?
“向网络小贷公司的转型,事实上是非常好的主意。它仍然是能够以一种借助网络和技术的方式给到借款人更方便、及时的贷款,而且用的是自有资本金放贷,对普通的投资人和社会金融风险较低。”谢群认为,网络小贷公司目前的现实状况主要是:
一是获取相应牌照存在一定限制,这方面属于整改阶段;二是网络小贷杠杆倍数非常有限,目前银行能够给到网络借贷公司的授信也较小;三是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的运作,包括用证券化的方式,把资金能够使用的更加充分,但这一通道仍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总的来看,不确定性虽然可能会逐渐改善,但整体上转型并不十分乐观。谢群表示,对网络小贷公司的治理整顿与网贷合规整治是平行的,两者可以起到适当的补充。
关于转型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谢群进一步提出,助贷的机制,也可以发挥P2P机构已有的资产开发能力,但是对平台的资质要求比较高,需要风控水平可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从实施的可能性上讲,一方面,有意与助贷机构合作、且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机构并不多,以城商行、农商行为主,但它们都有经营区域的限制;另一方面,P2P平台需要为每一单合作,单独搭建风控系统,包括对风险化解安排等,导致自身成本上升。”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分支,P2P网贷在去年遭受重创,整个行业加速洗牌。不过网贷之外,传统金融机构的发展趋势,反而给行业中实力相对比较扎实的头部P2P平台提供一些互补供应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