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开始,日本新的消费金融管制法规陆续出台,不仅约束了利率上限,还规定条例出台前多收的利息全部返还用户,直接导致曾经四大巨头之一的武富士宣告破产,另外三大巨头虽逃过一劫,但依然没完全恢复元气。
2010年11月,武富士破产。原因有多种,如发展过程中不良上升、2008年的金融危机雪上加霜等等。武富士的业务普遍被认为是高利贷业务,其消费信贷年利率在30%左右。包括武富士在内的其他消费金融公司不仅向父母等其他亲属催收,还擅自进入民宅,恐吓老人、孩子,有的孩子甚至得了抑郁症。还利用黑社会催收。这种业务状态从武富士创业的1966年开始长期持续。
可以这么说,日本在消费金融发展过程中,痛苦的经历了不良大面积上升、监管加强、处置不良的各个阶段。在经济低迷、不良增多、监管缺位,不当催收频频出现,甚至导致社会性问题的情况下,日本开始从立法等层面保护消费者,救济债务人,维护业界秩序等。
2003年日本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应该遵守的相关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2004年,日本制定和修改了《破产法》,建立了债务人制度,如提高个人破产手续的效率,扩大破产人所持自有财产等,强化了破产者保护;2006年制定《贷款业法》,规定逐次降低贷款利息上限,并引入信贷总量规则(个人信贷总额限制为年收入1/3以下);2008年制定《分期付款销售法》等,对分期付款销售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日本还制定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消费金融法律,如《特定商品交易法》等。
日本最高法院规定,所有超过《利息限制法》上限的利息均为无效,且贷款额不得超过借贷者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贷款额10万日元以下年利率上限为20%,100万日元以下年利率上限为18%,超过100万日元的年利率上限是15%,从而促使法律修正之前的利率灰色地带不复存在。日本最高法院表示,消费贷款公司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0%,之前多出的利息部分,要全部退还给借贷者。法令从2010年6月18日起全面实施。日本消费金融监管的强化,直接导致消费金融公司利率下降,以及诸如武富士等公司的破产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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