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捕诉共计1166件2330人,同比增长90%和84%。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涉案人数明显上升。受理的案件中,涉嫌的罪名共计20个,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其中,非法集资类案件数量增长迅猛,而信用卡类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我院对区域金融犯罪进行专业精准分析、研判,发现金融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01非法集资类案件呈激增态势
一是案件量和涉案人数持续上升,涉案金额巨大,波及范围广泛。
二是P2P类案件涉案金额大、波及范围广,办理难度较高。P2P类案件资金去向难以查清,追赃挽损困难。
三是披伪金融创新画皮,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互联网+”、“众筹”、“消费返利”的幌子,投资人很难区分真伪。
四是以域外身份作为非法集资宣传招牌。利用外国国籍、香港身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往往赃款外流导致追赃挽损难度大。
五是业务员闻利而聚案发即散,监管难以把控。
02资产处置既患寡又患不均,挽损、盘活、清偿率低成集体访“死结”
分析发现,涉案资产处置存在五大难题:
一是涉案债权的清查工作压力陡增,传统型债权清查方式难以应对。收益项目难以为继,资产盘活难度重重。
二是超本金利息追缴无从下手,既得利益者“得之即安”。
三是特殊涉案财物易腐易坏易贬值,养护保管成难题。
四是缺乏具体的涉案资产统一处置机制,返还不均致矛盾丛生。
五是不同机关对部分参与吸收资金的行为人退赔款项处置问题存在意见分歧。
03骗取贷款案件暴露金融机构自身风险漏洞
不法分子通过虚构经营证明、房产证明、合同,冒充工程方工作人员等手段,利用部分银行审核不严或未采取有效审核手段,骗过银行贷款审核,此类案件往往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04出现特大伪造货币、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系列案件
假币的非法流通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假币犯罪呈现制假手段不断翻新、制假工艺科技化、假币面值多样化、小额化等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