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集资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非法集资犯罪,并不是一个我国《刑法》正式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集资类金融犯罪的统称,它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等。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问题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隐蔽性: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骗取资金。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社会公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如金融机构官方网站、官方热线。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3.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正规机构发布的银行、保险广告信息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3.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