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针对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代表和委员们都说了啥?(节选,整理自公开报道)
张业遂:已将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立法项目列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一些与人工智能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如数字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列入本届五年的立法规划。同时把人工智能方面立法列入抓紧研究项目,围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论证,努力使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努力为人工智能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范小云:制定金融科技信息安全标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范小云在提案中建议,金融监管的“适当性”和“适应性”方面尚需进一步改革、完善,建议建立与完善金融科技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金融科技信息安全行业标准,提高金融科技企业的安全准入门槛,同时还要明确金融科技企业的法律地位、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政府的监管职责、金融科技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张天任:建议出台互金公司的准入条件从备案制过渡到准入制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拟提交《关于构建互联网金融长效管理体制,稳定金融安全的建议》。建议指出,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依然任重道远,从“集中整治”到“常规监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稳定金融秩序,有效化解风险,维护投资人权益,必须构建长效管理体制,将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公司纳入更严格的监管范围。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金融信息中介”的标准,出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从目前的备案制过渡到准入制;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四是建设信息预警平台。
王滨:加快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和征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通过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加快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和征信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王滨表示,要立足于行业的业务特性和数据特点,制定符合行业需求的信用信息归集和处理标准,并通过引入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处理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加工,促进相关信用数据实现有效开发利用。
牛锡明:银行应以理财子公司为主体发展业务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银行原董事长牛锡明今年的两会提案聚焦于防范金融风险和扶贫两方面。关于金融风险方面,牛锡明表示,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防范风险不可松懈。牛锡明认为,理财子公司成立以后,银行应该以理财子公司为主体发展理财业务,理财部门做一些研究和政策配套,不太可能两头都去竞争搞业务。
陈晓红: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建设一批具有带动力的示范工程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商学院院长陈晓红指出,目前区块链技术及其相关应用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关区块链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区块链技术的行业标准有待规范,并缺乏促进区块链技术健康发展的相关战略规划,这些问题应在国家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她建议,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出台区块链技术与应用标准;三是制定区块链技术及产业发展专项战略规划;四是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建设一批具有带动力的示范工程;五是推进国内外行业相互渗透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