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据央行官网披露,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1月2日至3日在北京召开。关于2020年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基本化解互联网金融存量风险,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已开展超过四年。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打击处置一批违法经营金额大、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大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件。2016年10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在上个月(2019年12月)第三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致辞中表示,经过各部门、各地四年来的努力,目前整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一是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增量风险得到管控。在营网贷机构数量从整治之初的近万家下降到不到五百家,业务规模和涉众人数大幅减少,从业风险得到明显缓释。果断出手打击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避免了一场大规模虚拟资产泡沫风险。坚决整治校园贷、现金贷、网络炒汇,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遏制了增量风险。
二是边整边改,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完善。非银行支付、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监管框架基本确立,并不断完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代币发行融资、无牌网络资管业务、互联网外汇按金交易明令禁止,划清了底线。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网联公司、百行征信成功运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建设的风险监测技术系统不断完善。
三是积累了丰富的新金融活动监管经验,探索出了有效的监管协作机制。在近四年的整治工作中,金融管理部门、宣传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司法部门、自律组织等无缝衔接,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紧密协作、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出了一套适应新技术特点的金融监管思路和方法。
潘功胜表示,其中包括坚持金融监管的一致性、穿透性、全覆盖性,抓住资金账户监测和宣传营销管理的关键手段,以投资者适当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中心、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充分配合等,这些都是未来有效金融监管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