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发布2019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四:网贷监管加强 仍有平台顶风作案
年初央视315晚会关于“714”高炮的报道触发了对现金贷类套路贷的广泛关注,也成为触发现金贷大面积刑事追责的导火索,刑事追责成为了贯穿2019全年的监管主题。
海南三亚的汝先生2019年6月在手机端办理了宜信的小额贷款,合同显示10万元,实到金额显示,总金额7.5万元,每月还款3875.83元。汝先生质疑存在“砍头息”、“高利贷”行为,向官方客服索要信息费、服务居间费、利息费、担保费等费用的发票未果,汝先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通知要求,以实际年化率不超过24%的收取费用或一次结清。要求宜信重新出具合同或出具结清证明,并针对实际收取的信息费、服务居间费、利息费、担保费等费用开具发票。
律师代表: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 徐新华
律师点评:近几年,网络贷平台利用国家立法的滞后性,通过各种的方式来规避监管,并寻求在规避监管之后的套利空间。现在网络贷涉及到非常深层次的问题,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的问题,更是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甚至是人身权利以及民事权利上被侵害,其社会侵害远远大于普通的产品,而且整个社会群体的稳定也有不利的影响。
本案借贷中的砍头息和高额逾期利息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是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网络贷平台以利率和各种形式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即年化利率不超过24%。所以,汝先生有权要求以实际借款本金即7.5万为本金,以年化不高于24%的利率,还本付息,超出部分,汝先生有权拒绝支付。如果网络贷平台通过暴力、骚扰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催讨,汝先生应当立即报警,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律师建议,网络贷问题不能仅仅通过晚会曝光,也不仅仅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问题,而是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推进,同时,这种不正常的网络金融需要国家各部委组织起来更加严格的监管。老百姓应当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融资借款,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落入套路贷、高利贷的陷阱,一旦遇到网络贷纠纷,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寻求律师帮助,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切实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