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部门于2017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已明确要求: 为保护消费者,避免其过度举债,各类机构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2.网贷机构对于申请借款者,是否同意发放贷款、是否同意延期、给予多大的贷款额度,属于平台方经营自主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