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5月以来,我市多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无法兑付问题,造成投资群众经济受损。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深圳警方成立涉众型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认真履职,积极应对化解风险,全力开展刑事打击和追赃挽损等相关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对62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完成相关案件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
工作措施
一体运作
深圳警方从全局各警种抽调精干警力组成金融风险防控攻坚队,与各区公安分局捆绑作战,全部沉入基层一线,批量化、集约化开展涉网贷平台案件侦办工作。目前深圳警方共对62家网贷平台立案侦查,对19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开展“猎狐”追逃,从境外抓获9名涉网贷平台犯罪嫌疑人。
全量接警
一是开通全天候报警绿色通道,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各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中队)及派出所等各级公安机关,对涉深圳市网贷平台报警不分辖区、有警必接。
二是研发微信报警小程序,于2018年9月14日正式上线深圳经侦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人报警登记系统,实现涉网贷平台一键式报警。截至目前,超过1.8万名投资人登记了相关信息,超过60家P2P平台可供查询及报警登记。进一步方便群众对网贷平台的投诉、举报和控告,充分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提高案件侦办效率。
主动发声
针对相关涉网贷平台案件,坚持主动“发声”,通过案情通报会和自媒体通告等各种方式,打通与投资人沟通渠道,适时公布案情进展,对重点平台和案件至少每周通报一次,消除投资人疑虑,先后向投资者当面通报40次,通过相关微信公众号通报177次。
追赃挽损情况
深圳警方以最大限度挽回人民群众损失为工作重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并协调各区金融办设立专案专款专户,用于归集、偿付涉案资金。在案件侦办中探索新路,在刑事打击中重拳出击,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截至2019年1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完成相关案件追赃挽损折合人民币23亿余元。
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第四款: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开创“治疗式”打法
深圳警方从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出发,在案件办理的同时,维持涉案公司的正常办公,但停止其违法业务,并督促其协助警方追回各个环节涉案赃款,稳定推进追赃挽损工作。
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
在涉案网贷平台风险爆发后,部分网贷平台借款方借机不履行还款协议,走向恶意逃废债之路(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严重阻碍了追赃挽损工作进度,并加剧其他网贷平台风险爆发。此类情节严重、经催收后仍不履行还款协议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去年11月,深圳警方派员赴外地将一名欠债高达800万元的“老赖”押解回深圳,检察机关已对该名“老赖”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在打击恶意逃废债行动中,共处理15名涉嫌恶意逃废债的嫌疑人,涉及11个网贷平台,追回欠款4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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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违法职业投资介绍人
P2P网贷行业中存在职业投资介绍人,其积极参与和推动网贷平台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并收取平台的高额返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深圳警方将一名高级违法职业投资介绍人秦某抓获归案,检察机关已对秦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