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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监管“175号文”和“1号文”两个重磅文件

      目前,P2P网贷行业的整改步伐仍在继续。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了“175号文”和“1号文”两个重磅文件。同时,上海、北京等地发布公告对P2P网贷机构进行核查。
 
      “从目前的监管思路来看,监管机构正综合通过存量清理、转型引导、切断风险传染链条等方式,逐步化解P2P行业潜在风险,为备案的推进扫清障碍。”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平台影响上看,对严格合规的大平台是利好,除此之外的各类平台,或将加速退出市场,一个客观的结果就是,P2P网贷业务的存量规模与市场影响会不断萎缩。
 
      网贷之家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009家,相比去年12月底减少了16家。据不完全统计,1月份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16家。
 
       数据显示,1月份没有新上线平台,根据统计结果显示,这已经是P2P网贷行业连续第6个月没有新平台上线。截至2019年1月底,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达到5433家,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6442家(含停业及问题平台)。
 
      据了解,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提出了将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下称“1号文”)指出,完成行政核查的P2P平台,需逐步完成实时数据接入。对于那些不配合P2P平台,将逐步予以清退。
 
      同时,地方监管仍加码,继去年12月深圳和杭州提出控制规模的要求后,1月18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文表示,目前上海各区正在深入开展对120余家P2P网贷机构的现场核查工作。各网贷机构应严格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压降存量业务规模、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的“三降”要求。对合规整改难度较大、规模相对较小及其他风险问题相对突出的网贷机构,应妥善制定良性退出方案、及时退出市场;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日前公告,要求在P2P网贷机构行政核查期间各方积极配合,不得以行政核查为借口拒绝履行自身义务;1月31日,广东要求各网贷机构2月25日前须完成出借人风险提示。
 
       薛洪言认为,就现阶段而言,网贷行业处于快速分化期,尤其是175号文出台之后,大量的平台因合规性较差面临集中退出问题,容易引发新的不确定性,从防风险的角度,需要斩断两个风险传染链条:一是行业内部基于恐慌情绪的流动性风险传染链条,需要正确引导出借人预期,做好平台分类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化,避免差平台的退出对好平台带来负面影响;二是从网贷行业向传统金融体系的风险传导,强化传统金融机构与网贷平台在融资、担保增信等方面合作管理。整体上看,网贷行业的首要任务是化解存量风险,尽快推动备案落地,促使行业发展回归到常态经营轨道上来,在现有的监管要求下,对网贷平台进一步加码的空间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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