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服务,其将互联网与金融产业结合,实现消费金融电子化发展,给社会公众带来极大便利。但是,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高速发展,其中出现诸多违反社会经济秩序的现象,尤其是在监管不力的前提下,互联网消费金融问题不断。如何破解互联网消费金融面临的困境,探寻正确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之路已刻不容缓。
消费分期和网络信贷是最为普遍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速,网民数量不断提升,商业模式趋于成熟,互联网金融消费更是进入高速发展期。纵观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态势,电商模式、P2P信贷是最具代表的两种模式。一种是以淘宝、京东为首的电商平台模式,他们开辟了分期消费,消费者可以在互联网中完成商品购买、货款支付,也可以选择暂时赊账、分期偿还,蚂蚁金融、京东金融都推出短期电商信贷服务,允许消费者在电商平台分期付款,为消费者电商购物带来极大便利。另一种是以百度、360为首的电商平台模式,他们则推出信贷服务,由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申请,利用在线审核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网络信贷,满足消费者金融需求,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
消费分期和网络信贷是最为普遍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并且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超过4.4万亿,增长率超过900%,并且仍处于增长态势。现阶段,电商平台、商业银行、保险机构都投入了巨大的资源,争先抢占互联网消费金融高地,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项目不断增多、投资金额不断增大 。可以看到,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态势良好,获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其中隐藏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应理性探寻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之路。
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三大困境
困境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互联网消费金融与传统金融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除依靠自身资金外,只能依靠同行拆借、金融借贷筹集资金,导致互联网消费金融资金来源渠道狭窄,难以形成多元资金供给结构。同时,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速度过快、隐藏风险巨大,尤其是技术风险、政策风险,都增加了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诸多不确定性,加剧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筹集资金的难度。此外,部分传统金融机构对互联网平台的抵制,更是切断了资金来源,让互联网平台随时存在资金断裂风险。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如不能拓宽资金渠道,仅仅依靠自身资金和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那么互联网消费金融将在与传统金融机构博弈过程中处于下风。
困境二:风险防范能力欠缺。互联网消费金融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健全的风险防范体系,面临着严重的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从内部风险来看,技术性风险是最主要的风险来源,互联网技术复杂、技术更新速度较快,利用最新的技术可以篡改网络信息,导致互联网消费金融提供者无法准确核实信息,容易被信贷服务者欺诈,形成较高的信贷风险。从外部风险来看,互联网消费金融属于新鲜事物,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认可度有待提升,尤其是在多家P2P网络信贷“跑路”之后,更导致消费者对互联网金融失去信任。此外,法律与政策风险也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法律政策较为滞后,一旦政府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存在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行为,很可能出台禁止或限制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法律政策,从而给互联网消费金融造成灭顶之灾。
困境三: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征信体系是影响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关键,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健全,在标准制定、数据共享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我国网络征信体系缺乏统一标准。由于传统商业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侧重点不同,在围绕消费者进行征信评价时的关注点存在差异,导致征信体系标准不统一,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消费延续使用传统征信信息。另一方面,在政策法规的限制下,互联网消费金融缺乏获取消费者数据信息的能力,又不能直接沿用传统征信信息,导致征信信息获取不准确。同时,互联网金融消费往往集中采集消费者某段时间的数据情况,无法准确地进行数据跟踪,一旦消费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难以察觉,容易导致不良贷款比例增加。
互联网消费金融健康发展之路
拓宽资金渠道,实现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资金来源、拓宽资金来源途径,为确保能够拥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互联网消费金融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实现消费贷款资产证券化是重要的解决途径。此外,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还需增大普及力度,提高互联网消费金融占传统消费金融的比例,政府应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公众接受互联网消费金融,进一步宣传和推广互联网消费金融,当互联网金融消费人数提升,相应的融资也会变得更加顺利。值得注意的是,在推广互联网消费金融时应注重适度原则,提示消费者合理享受信贷服务,尤其是针对青少年,更要限制信息服务数额和次数。
注重风险防控,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风险防控与金融监管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借助健全的监管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合理范畴之内,才能确保互联网消费金融长期、稳定发展。首先,互联网消费金融应降低欺诈风险。互联网消费金融要加强对客户资质审查,防止客户利用技术手段伪造个人信息。互联网消费金融可以成立反欺诈联盟,对涉嫌欺诈的人员设立“黑名单”,形成共同防御、信息共享的风险管理合作机制。其次,以适度监管为原则。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而言,要实施差异化创新监管方式,既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扼杀互联网消费金融创新动力,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减少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干预,为其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最后,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互联网金融监管要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建立资金安全、信息管理、法律援助等监管机制,要求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要做好信息披露,防止存在信息欺诈,更要限制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宣传推广,防止出现引诱性宣传,注意提醒消费者适度信贷。此外,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即便消费者存在违约还款现象,也要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严禁暴力催收行为,坚决以法律方式解决信贷纠纷。
构建多元征信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及配套设施。互联网消费金融征信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消费者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的,要注重时刻更新消费者数据信息,确定消费者最新的信用状况。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日益火爆,在提供分期消费和信贷服务时,要以信用评价为基础,保障双方权益,比如通过消费者信用卡、购物、转账、理财等数据信息,确定消费者最终的信用额度,从而更好地提供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此外,我国还要完善法律法规以及配套政策。我国应出台互联网消费金融专项法律,明确规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资金来源、服务人群和服务方式,并建立监管机制,约束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同时,还应注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非法传播消费者个人信息、篡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制裁,营造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作者为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