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披露平台)。登记披露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接入机构增强合规披露意识,提高定期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现就登记披露平台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2019年1月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通告。
2019年4月4日
1.通告内容仅以网络借贷类机构推广接入情况、上传披露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为统计维度。
2.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仅对各从业机构披露信息进行展示,不做实质性审查,不提供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保证。
3.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旨在提供一个统一透明的信息披露环境,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平台监督相
关机构的披露情况。
4.东莞市公安局公告:2019 年 3 月 27 日,东莞团贷网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团贷网”)实际控制人唐某、张某主动向公安局投案。详情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