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公司与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大全”)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约定公司向重庆大全购买设备,购买价款总计人民币314,251,587.01元(以下简称“设备购买价款”),公司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和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年9月公司与重庆大全签署《利息协议》,约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每月根据上月末双方对账一致后的往来余额(含应付未付设备购买价款,不含应付利息)计算相关利息,利率根据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年息4.75%,如遇基准利率调整,利率于次月1日调整。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账面资金仍比较充足,为降低成本,经与重庆大全协商一致,公司决定提前清偿上述应付未付的设备购买价款,并一次性付清所有往来余额对应的利息。
近日,公司已全部清偿重庆大全设备购买价款剩余款项人民币264,251,587.01元及剩余应付利息人民币2,554,143.00元。至此,公司已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合同》项下全部设备购买价款及所有往来余额对应的利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