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9月12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2019年第146期)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被警告并被罚款人民币149万元。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8月30日。
对此,财付通相关负责人称:“财付通相关财付通在收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反馈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启动自查,制定并落实逐项改进计划,目前大部分事项已完成整改。后续,财付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将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工作,继续为用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支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