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019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举报中心共接到举报12000余件,同比下降18.4%;受理举报8000余件,同比下降12.7%;完成举报调查8200余件,对违规会员单位分别实施警告、约谈高管、责令整改等自律惩戒措施。为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工作对市场主体的警示作用,促进支付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将协会近两年调查处理的举报案例中,性质较为严重、举报次数较多及涉及新型业务的违规案例类型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对照举报案例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规范经营。自2021年起,协会将对违规举报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报送监管部门。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019年典型举报案案例1:支付机构超地域范围经营
[基本情况]
协会通过举报调查发现,部分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载明业务类型为特定区域内银行卡收单,但在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时,超出业务许可的地域范围发展线下实体特约商户,涉及商户多者有近百家。
[案例分析]
支付机构超出其支付业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覆盖范围拓展商户,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核准范围之外的业务……”的规定。
[风险提示]
支付机构要严格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类型、业务覆盖范围开展支付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对业务类型为银行卡收单的支付机构来说,只能在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覆盖范围内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收单服务,并应履行本地化经营、商户定期巡检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