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019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举报中心共接到举报12000余件,同比下降18.4%;受理举报8000余件,同比下降12.7%;完成举报调查8200余件,对违规会员单位分别实施警告、约谈高管、责令整改等自律惩戒措施。为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工作对市场主体的警示作用,促进支付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将协会近两年调查处理的举报案例中,性质较为严重、举报次数较多及涉及新型业务的违规案例类型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对照举报案例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规范经营。自2021年起,协会将对违规举报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报送监管部门。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019年典型举报案例6:网上违规宣传、买卖支付受理终端
[基本情况]
协会通过举报调查发现,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媒体发布违规宣传和售卖支付受理终端和收款码(以下统称“受理终端”)等广告,甚至宣传低费率或零费率,包含“低费率、秒到账”、“免服务费”等内容;更甚者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包含“行业自选、商户自选”等内容。
[案例分析]
收单机构网上违规宣传和售卖受理终端的行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十三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收单机构及其外包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任何传播媒体、宣传工具或者方式发布销售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或者收款码的广告”之规定。
[风险提示]
网上宣传和售卖支付受理终端,违反了人民银行的禁止性规定,并可能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被非法改装过的受理终端流入市场,继而引发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风险。为防范此类风险,各收单机构应加强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加强对涉及本机构网上违规宣传和售卖受理终端广告的侦测,提前严格处置,切实防范代理环节各类风险。同时要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采购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受理终端硬件和软件,提高受理终端的安全性。对属于本单位收单的受理终端要定期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安全检查,防范各类违规改装,保证结算资金安全。